突发事件处置之一:媒体截访、电话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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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发事件处置之一:媒体截访、电话访

2021年3月22日 舆情监测行业新闻 0

突发事件发生后,注意要按相关规定向应急办、上级、宣传部门报告(酌情通报警方)以寻求支持;如果偶遇急于采访该事件的记者围追堵截,非要采访,如果作为院领导,但不是新闻发言人,不愿意接受采访,无奈之中的上策是始终微笑不语,媒体要报导也只能说十分低调、一言不发。在实践中,有以下案例值得借鉴:

(1)抢录音笔型。如某女记者采访遭推搡抢录音笔,科长:喝过酒了;
(2)以上厕所为由拒绝接受采访型。如面对记者采访,说要上厕所,女记者也不能跟上去……,但可以直接堵在厕所门口,或女记者守门,男记者进去,这招有时不太好用,如某地“平坟事件”的回应,就是这么堵出来的,正所谓“厕所有风险,用时需谨慎”;

(3)无可奉告型。如某领导面对数名记者的堵截,以及连珠炮式的问题,只能“连答三次嘿嘿”,但媒体照样报道“嘿嘿”;
作为法院的新闻发言人,遇到记者的截访,不要着急,不要情绪激动,更不要与记者发生冲突,给自己留些缓冲时间(如半小时后),做好准备后再接受采访;但对于急于报导的记者来说,这样等于放任记者去采访事件当事人或见证者,甚至有可能会失去掌控话语权的机会;如果放记者“鸽子”失信,则有可能任由媒体进行倾向性报导。比较好的办法是让记者去会议室稍等,或约定时间地点接受采访,给记者能得到官方信息的定心丸。

虽然按照相关规定,法院要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信息,但发言人也不能在院党组没有拟定口径,没做充分准备便接受采访,因为一句话说错便可能引发舆情,发生次生灾害,如“动车事件”中发言人的那些名言:“不管你们信不信,反正我是信了”“那只能说是个奇迹”等。

在记者到会议室稍等的时间里,发言人要在宣传人员的协助下,根据舆情监控到的网民关切点、记者采访提纲做好回应准备,然后再接受采访。如实在难以回应记者采访要求,可遵照“快报事实”的原则,仅向记者通报发生了什么事,至于其他均以正在调查之中为由不予回应,或承诺将根据调查情况随时联系该媒体。如果事发突然,属重大敏感案件不宜报导,则应协调该媒体领导,甚至媒体所在地宣传部联系做解释说明。

对于媒体的电话采访要求,一般情况下,不要接受采访,更不能在电话里直接回应记者问话,因为你的任何一句话均可能成为记者报导的标题。可以在电话里无法核实记者身份,不能接受采访;也可以先问清记者个人信息并核实后,根据记者的采访提纲,把电话采访转换成书面采访。
接受电话采访的规范用语为:

宣传部门一般不接受电话采访。

回复口径为:对不起,我们不方便在电话里给您答复。请您将采访需求、采访对象、联系方式用采访函的形式传真给我们,我们会尽快给您答复。我们的传真号码是:XXX。

如果对方坚持电话采访或者不具备传真采访函条件,分别情形予以回复:
对已确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相关内容的,回复口径可为:据我们了解,XXX法院将就您所要采访的内容召开新闻发布会。如方便,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,届时我们将通知您参加。

对已确定将主动发布信息的,回复口径可为:据我们了解,XXX法院将就您所要采访的内容发布有关信息,到时我们会及时和您联系,敬请关注。
对相关问题的口径已以公开答复的形式公布的,回复口径可为:据我们了解,您所要采访的内容,我院已经公开发布有关信息,您可以通过XXX途径取得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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